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二章 开发与建设

第八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二章 开发与建设 第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核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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