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一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五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五条 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