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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