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本条例所称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之外的各类经济形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