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其他单位所属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保护,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