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