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