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实施保护的体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