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条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