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