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六章 运输与通信保障

第七十五条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六章 运输与通信保障 第七十五条 机场和有关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完善机场、跑道、塔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应急保障机位,拓宽航班编组机位容量,增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力量,加强应急条件下机场起降能力评估,强化应急空域航空管制,建立应急空域紧急避让机制,为航空应急运输提供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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