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六章 运输与通信保障 第六十九条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六章 运输与通信保障 第六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全省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制定交通基础设施抢修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标准,协调解决应急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