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在经济开发区内实施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