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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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发挥经济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全省经济社...
第二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建设发展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经济开发区,包括国务...
第三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相结合,遵循统一...
第四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将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开...
第五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第六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经济开发区协会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专业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投资促进、人才培训、信息...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经济开发区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
第八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经济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
第九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规定,将有关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等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经...
第十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在经济开发区内实...
第十一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经济开发区设置工作机构。确因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二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三条 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由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
第十四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四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
第十五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五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提升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土地政策等措施,支持具...
第十六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整合优化 第十六条 省和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十七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十七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编制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战略目标、产...
第十八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十八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经济开发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经...
第十九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十九条 经济开发区因开发建设征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当地国土资源、房屋征收等部门依...
第二十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开发区土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创造税收等具体标准,建立健全经济...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一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统筹产业布局,培育产业集群,实现差异...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依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环境评价、...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三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清洁生产,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四条 鼓励经济开发区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人才、信息等资源整合,推动创...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五条 鼓励经济开发区与其他区域或者企业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或者产业合作联盟,拓展...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招商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经济开发区健全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机制,完善金融服务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公平竞争、运...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经济开发区健全财政职能,提高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能力。
经济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单...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九条 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安排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投向...
第三十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建立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本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
鼓励和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一条 鼓励在经济开发区内设立金融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服...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的具体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引进...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三条 鼓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探索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实行聘任(用)制、竞争上岗...
第三十四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四条 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在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收费项目。
任何单位不得强制经济开发区内企业付费...
第三十六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六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健全权力监督、制...
第三十七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七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务服务平台,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
第三十八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八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受理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诉求及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