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经济开发区协会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专业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投资促进、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商务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