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四章 建设发展 第二十三条 经济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清洁生产,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引导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