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的具体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模式,促进高端人才聚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