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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