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筹、企业负责、社会参与、行业监管与属地保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