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建设和发展,发挥保税港区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高全省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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