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税港区是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国际自由贸易区性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分销、国际转口贸易、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出口加工、港口作业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保险等业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