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