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八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