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