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 知识城应当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知识城应当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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