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五十六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五十六条 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