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表决议案、决议、决定需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参加表决方为有效,获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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