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获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