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二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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