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

第四十四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 第五章 收费公路 第四十四条 收费公路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收费公路的养护、绿化由该公路的经营者负责,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交通、公安机关根据执法需要,可以查阅公路收费监控系统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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