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华侨合法权益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