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
第三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华侨权益保护应当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华侨合法权益保护活动。 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四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华侨权益保护政...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五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 查看《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