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