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第二条 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