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章 耕地保护 第二十条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三章 耕地保护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