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工矿区的房屋租赁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