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检查,科学合理设定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执法检查频次,按照省的规定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