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五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五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五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五条 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抢险救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其正常功能未受到影响的,现场处置的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先予放行,任务执行完毕后再进行交通事故处理。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在执行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予以清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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