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五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五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执勤任务的消防车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承担执勤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因避让执勤消防车、消防艇而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处罚。
因避让执勤消防车、消防艇而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