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林权争议的调处,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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