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