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企事业单位滥用知识产权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