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条例 第十七条 广东省统计条例 第十七条 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