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 第三节 直通港澳道路运输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节 直通港澳道路运输 第二十五条 经营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的,应当进入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的场所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