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