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 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

第十六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 第十六条 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行政村,且途经的农村公路符合安全通行农村客运车辆标准的,可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
农村客运可以采用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方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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