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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