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五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五条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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