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三章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第二十八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三章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