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三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三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擅自进行建设工程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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